
今天我决定在这公布一个很私人,甚至一时还觉得很难为情的秘密。
从小学五年纪开始,一直到中学初三,我有个幻想朋友。
是个她。
年纪她比我大,好像也比我高,一头长头发,大眼睛,斯斯文文,喜欢穿裙子,说中文,她很乖,但有时俏皮,我记得她还有对很深的酒窝。
样子有点像台湾歌手方文琳。
我的童年比较都是一个人度过。爸爸妈妈工作,哥哥早上上课,我是下午班的。一个人起床,吃早餐,看电视,画画,做功课,还有最常想些有的没的来打发时间。
有一天,她就出现了。从此我就有伴了。我到那她就会跟到那。但有人的地方她就会躲起来。她只出现和存在,当我独处时,尤其是在我的房间里。
小时候哥哥喜欢抢我的玩具,在学校同学都欺负我,因为我是个胖子。也只有在家,和她一起,我有尊严,也没人能强走她。他是我的。唯一一件属于我的‘东西’吧。
但我自己也清楚她是假的。可是她却是那么的真。
我看的到她,听到他,但从没摸过她。我们会因为对方哭而哭,笑而笑。也会偶尔吵架闹打冷战。
我不知道什么是爱,但当时,我清楚自己是爱她的。
就这样,她,陪我一起成长,度过了我的童年。
初三那年,一切都改变了。
我上早课了。朋友多了,开始忙学会活动。
老实说,我也开始觉得她有点烦了。她什么都没做错。变的是我。
她开始沉默了。因为我没有多余的话对她说了。于是她开始静静的陪着我,看着我。
我对她的存在开始有了负担和渐渐加深的罪恶感。
有一天我作了决定。
我记得,我对她说,我感激她陪伴了这么多年。可是是时候我们分手了。我永远记得那天晚上,我们抱的紧紧的。谁都没说任何多余的安慰,两个人始终都没说出道别的话语。第二天,我醒来时,她离开了。
她结束了。我结束了她。
离开后,我又花了几个星期的时间去习惯和适应没有她的我。
真的很辛苦,但是学业开始忙碌了,当会考结束后,我无意间发现,我戒掉她了。
有次我忍不住向一位好友透漏了这件事情,却被他讥讽了一番,那天起,我就决定不在提起她的事了。
从此我就在也没向任何人提起她了。
今天写这一篇是因为刚刚吃晚餐时,与阿珍的姐姐谈起了这件往事。
我想谢谢你。很遗憾的我没为你取过任何名字。
有个心理学家出了一个理论,一个男人的背后其实有个女人,女人也一样。这个异性体其实就是我们的另一面。这种关系他取名为ANIMA & ANIMUS。
或许“她”就是我自己吧。
我希望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,她存在过。她完全了我。